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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昭平建设,根据《昭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15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其中招聘基层派出所5名,留置看护5名,局机关3名,交通管理大队2名。现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4年5月21日至2006年5月21日期间出生)的公民,特殊人才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9年5月21日至2006年5月2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用资质、专业技能;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收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12.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14.属贺州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辅警或辞职不满1年以上的;

15.现役军人;

1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4年5月21日起,可通过互联网“昭平在线”、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或“昭平公安”公众号 查阅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6月7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及双休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昭平县昭平镇兴安路13号;昭平县公安局办公楼7楼707室),联系电话:0774-6697683。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好相片。

2.报名时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查

由昭平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四、机试

(一)上机考试题型和考试范围。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3)。

(二)机试采取上机形式进行,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45分钟。考试成绩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招聘下一个环节即体能测评活动。

(三)机试时间:2024年6月11日(周二)上午9:00。个人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机试考试。

(四)考试地点:昭平县公安局七楼。

请各考生持身份证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8:30前到达昭平县公安局七楼报到和现场验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机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13日(周四)上午9:00开始,在昭平县体育场进行。

(二)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测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0

≤14′3

1000米跑

≤4′40′

≤4′5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5′0

≤15′3

800米跑

≤4′35′

≤4′45′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面试

(一)面试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如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和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政审考察程序。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18日(周二)上午8:30开始,在城厢派出所3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当天上午8:10到达城厢派出所5楼会议室候考,经核验无误后进入面试顺序抽签等工作。

七、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包括机试和面试成绩,两者权重如下:考生机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权重分别为40%、60%,即:招聘总成绩=机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2024年6月下旬,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考察本人是否有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可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人民银行开具)。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昭平县公安局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 “昭平在线”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县公安局可以从候录库中根据空缺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6月下旬

十、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开展勤务工作,不办理公安政法专项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获聘人员试用期满(试用期为6个月)考核合格后,岗位层级工资每月按照《昭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及薪酬待遇岗位保障标准实施办法》(修订)执行,根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可按年限由七级逐级晋升至一级,有一定的职业发展和待遇提升空间。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3.聘任单位为聘任辅警配备工作必须的统一制服及执勤装备。

十一、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落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昭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昭平县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咨询电话:0774-6697683

昭平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774-6691922

昭平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监督电话:0774-6697666

附件1职位计划表

附件2-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附件4-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

昭平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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