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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象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安排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11:30,12:30—17:00;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9:00—11:00;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日;

选聘地点: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其中资格复审地点为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笔试考场详见准考证,面试候考室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由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荣誉、资格、考试成绩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报考社会治理(1)(2)职位的,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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