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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4年广东省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相关规定,现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4年广东省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具体岗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00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608会议室

联系电话: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0755-82603832、0755-82603823(王工、姚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文体和水务工程管理中心:0755-83179484(王工)

四、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请资格复审对象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查验原件后当场返回,收取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一式一份。

(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笔试准考证;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A4纸复印);

(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户口属集体户的应聘人员可不提供户主页原件,但需提交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集体户口单位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

(五)高中以上学历阶段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含专科、本科及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交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七)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且已选择《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相关材料如为外文,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八)报考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如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或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已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期间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生活常住地的社保明细清单(含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

(九)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应提供工作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证明等佐证材料,报考岗位需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还需提供原工作内容或经历与报考岗位专业具有相关性的证明;

(十)承诺书(见附件2);

(十一)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应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十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十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应确保真实、清晰。

(二)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资格复审规定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对象因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本单位自行通知,不再发布公告。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后续考察等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承诺书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4年5月28日

文档附件:附件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et

文档附件:附件2: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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