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岗位及加试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就做好赣州市于都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岗位入闱体检及考察人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人员:详见《赣州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岗位及加试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2. 体检时间:2024年6月2日(星期日)。
3. 集中地点: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大道1533号)一楼大厅,入闱体检考生需于2024年6月2日(星期日)早上7:00之前到达集中地点,并按要求组队。未按时到达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有关要求
1. 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当日不吃早餐,空腹参加体检;
2.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3. 体检须独自进行,严禁他人陪同,体检期间将手机等通信工具上交给工作人员,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4.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布。需要进行非当日、非当场复检人员一周内会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 怀孕考生请提前向本组工作人员说明暂缓参加X光项目检查;
6. 关于复检的有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有关事项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知考生。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通畅,接到考察组通知后如实提供个人有关信息,积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
特此公告。
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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