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临聘人员招聘方案

现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招聘临聘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拟招聘2名工作人员,从事安顺经开区财政局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根据本单位实际进行安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愿意履行岗位职责,承担临聘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岗位需要具有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anshunjkq.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将个人简历发到指定邮箱(asjkqczj@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4日。

(三)面试

由用人科室科长、分管领导,分管人事班子成员进行初试,单位主要负责人终试。

(四)体检

面试通过者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通过征求当地公安机关意见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无违法违纪情况后方可录用。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不可录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面试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anshunjkq.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管理

公示结束,体检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结束后,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组织谈话后确定聘用人员。

试用期内辞职或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由聘用单位填写《临聘人员备案表》报区组织人事部、劳保局、财政局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考核通过确定聘用后,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全程负责。

七、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展。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提供虚假信息或填写有误者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为填写的,视同本人填写。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密切关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四)被聘用人员应须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地址: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路管委会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851-33466316。

八、本方案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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