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我院将对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复试通过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人选和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名单如下: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4401 | 生态保护修复处、产业规划处、防灾减灾处专业技术岗 | 3 | 李鹏伟 | 男 | 44010123 |
杨旭欣 | 女 | 44010170 | |||
曹华燕 | 女 | 44010259 | |||
4402 | 湿地处专业技术岗 | 1 | 李文刚 | 男 | 44020269 |
4403 | 综合监测一处、综合监测二处、荒漠化(石漠化)处专业技术岗 | 3 | 李世杰 | 男 | 44030118 |
陈锦鹏 | 男 | 44030149 | |||
涂雨昂 | 男 | 44030202 | |||
4404 | 大数据中心专业技术岗 | 1 | 肖峰 | 男 | 44040167 |
4405 | 森林城市处专业技术岗 | 1 | 廖锦峰 | 女 | 44050249 |
二、体检安排
1.集合时间: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7:10。
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集合地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43号)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2.参加体检人员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3.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两寸证件照1张,现场确认身份后方可参加体检。
4.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全过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未经许可离开体检地点者,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于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7.体验当天早晨需空腹(不进食、不喝水),其他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
8.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四、考察安排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我院组成2人考察组,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审核考生人事档案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核。
2.考察的时间安排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 0731-85679705。
附件:体检须知
2024年6月4日
附件
体检须知
1.体检者自带近期二寸免冠相片一张。
2.检前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熬夜、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避免剧烈运动、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的睡眠。
4.检前10小时:禁食、禁饮。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3天后再补检。怀孕或者可能受孕者,勿做X线检查。
6.有视力问题者,请佩戴好框架眼镜前来体检,禁止佩戴隐形眼镜;
7.做腹部B超需憋尿,待检测完毕后再留尿检、妇科检查。
8.受检当日请不要化妆、佩戴饰品;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带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请勿穿有扣子或金属的内衣、以免影响x光检查。
9.测血压前2小时不要有剧烈的体力、脑力活动,不用紧张,保持轻松状态,避免测量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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