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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金昌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金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就金昌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按照《公告》要求,符合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2024年6月7日上午7:30在金昌市体育场(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14号)进行体能测评,考生由金昌市体育场南门入场,在金昌市体育场内集中点名。

三、测评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实施。

(一)30岁(含)及以下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1.10米×4往返跑:≤13′1

2.1000米跑:≤4′25′

3.纵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组:1.10米×4往返跑:≤14′1

2.800米跑:≤4′20′

3.纵跳摸高:≥230厘米

(二)31岁(含)及以上,具体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1.10米×4往返跑:≤13′4

2.1000米跑:≤4′35′

3.纵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组:1.10米×4往返跑:≤14′4

2.800米跑:≤4′30′

3.纵跳摸高:≥230厘米

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提前熟悉体能测评场地位置,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开展,视情况顺延,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生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点名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评,如身份证遗失,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或提供临时身份证。上述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环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五)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

(六)因怀孕、伤病、体弱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无法推迟体能测评时间,考生应慎重考虑,如参加体能测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自备运动服、运动鞋,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八)测评标准中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九)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合格考生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员2: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附件1:金昌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名单.xlsx

金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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