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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沙坡头区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沙坡头区综合受理窗口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沙坡头区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5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9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至6月8日(星期六)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6月8日18:00之后报名无效。(二)报名程序1.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压缩成文件包,并标注“姓名+应聘岗位”字样,发送至邮箱:29561469@qq.com。(不接收线下报名)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各一份,满足加分条件的提供党支部证明或三项目人员期满合格证书。2.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个人漏发加分信息或资料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因考生未领取准考证而错过笔试的按放弃处理,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如果报名人数不满足开考比例,经招聘甄选小组会议研究后确定选聘后续工作。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所有报名参加选聘人员的材料在选聘工作结束后统一处理,不予退还。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一)笔试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未参加笔试的按自愿放弃处理。(二)面试1.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招聘甄选小组研究,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参加该岗位笔试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2.面试原则上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四)笔试加分1.党员及预备党员加2分;2.服务期满的三项目人员加2分;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五、政审和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通过适当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尽职(或背景)调查,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创新精神、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廉洁从业等情况分析评价;2.对考察合格人员通知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岗位递补情形:对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甄选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六、公示及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如发现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按程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且符合岗位录用条件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在接到通知3日内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规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1.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2.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4.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5.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

1.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沙坡头区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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