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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启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3号)和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精神,更好推动我校科研管理工作,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若干。

一、岗位简介

科研助理岗位是指学校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立的,涵盖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为各类科研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岗位。

二、岗位要求

请详见附件《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表》。

三、岗位职责

1.学术助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学院)各类科研文件的收发管理及规范传阅;

(2)配合本部门(学院)完成学术性会议的筹备组织等会务工作;

(3)配合部门(学院)其他成员完成相应工作。

2.财务助理岗位职责:

(1)配合部门完成科研相关票据、合同等材料的审核;

(2)做好与我校科研人员的沟通交流;

(3)配合部门其他成员完成相应工作。

四、岗位待遇

1.录用人员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按照企业性质缴纳社会保险;

2.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1.应聘者请于2024年6月16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信息登记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表》中相应岗位招聘联系人的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2.我校相应设岗单位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设岗单位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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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信息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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