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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职工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受某省直事业单位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职工,主要从事地质矿产专业技术及技术辅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4人(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及相关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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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投递报名资料

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17:00止。应聘者按要求将下列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pqzhaop@163.com):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2.《招聘劳务派遣制职工报名表》(word格式);

3.其他能突出个人在招聘岗位专业技能特长方面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招聘单位对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择优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应聘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面试、体检及考察

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内,将以电话或者邮箱等方式通知通过筛选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用其它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筛选人员不再通知。

1.面试采用面谈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四)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规定委托劳务派遣机构办理聘用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及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聘用职工本人承担。不合格的终止聘用。

四、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外劳务派遣职工,其工作期间的聘用管理、考核奖惩、薪酬福利按招聘单位《劳务派遣职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月固定薪酬工资3400元—5500元/月,试用期间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业绩工资及其它奖励视年度考核情况发放。聘用人员的节假日休假、工作餐、工会福利、年度体检等待遇参照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办公地点为郑州市。

(二)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1-68108160(工作日)

附件:招聘劳务派遣职工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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