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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关于举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及直接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面试及直接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及直接考核时间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

直接考核时间:2024年6月30日。

二、面试及直接考核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西路555号海关总署广州教育培训中心。

三、面试及直接考核方式

面试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

直接考核测评方法:专业知识考核。

四、面试及直接考核对象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及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直接考核的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五、放弃面试或直接考核资格

放弃面试或直接考核资格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或直接考核)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自行打印、签名后,于2024年6月13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gzhgzp@gdrc.com邮箱,并致电确认(联系方式:020-37605519)。

六、资格复审安排

(一)现场审核材料。

请拟进入面试、直接考核环节的考生于2024年6月14日9时至16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到广州市海珠区新滘西路555号海关总署广州教育培训中心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携带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准考证;

3.考生报名登记表(从此次考试报名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手写签名);

4.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5.学生证、在校成绩单(应届生提供);

6.自本科以来全部学历及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聘者可先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有海外学习经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出具,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人事代理证明,待业人员出具存档证明);

8.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相近证明等材料;

9.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2)“三支一扶”计划提供“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或团中央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10.参加直接考核的考生,需提供相关专业领域的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包括:

(1)学术论文。应提供论文清单,包括论文标题、作者排名、发表期刊、发表时间等信息;同时提供论文全文或摘要;

(2)科研项目。应提供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起止时间、经费金额、本人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和角色等信息;此外,还可以提供项目的研究成果或进展报告;

(3)获奖与荣誉。应提供获奖清单,包括奖项名称、获奖时间、颁奖机构、获奖等级等信息,并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

(4)专利与软件著作权。应提供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清单,包括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名称、申请时间、授权时间、申请人或著作权人、本人在其中的贡献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业绩材料。包括专著、教材、科普作品、调研报告、实习或工作证明等,并随附相应的介绍和证明材料。

11.报考技术中心20240110岗、20240114岗、20240118岗、20240119岗、20240121岗,后勤中心20240203岗,河源技术服务中心20240701岗的考生,需提供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12.报考技术中心20240104岗的考生,需提供具备副高级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保健中心20240402岗的考生,需提供具备卫生系列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中级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保健中心20240401岗、20240403岗的考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

13.报考技术中心20240110岗、20240121岗及后勤中心20240202岗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二)有关要求。

1.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拟进入直接考核环节人选请于6月11日15:00起登录“广州海关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s://www.sydwzk.cn/gzhgzp2024),自行下载打印直接考核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对于信息有误的,请在6月12日17:00前联系工作人员修正。

2.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及直接考核资格。

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或直接考核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海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七、关于面试递补

对于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要求将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参加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

参加直接考核考生综合成绩=直接考核成绩 ×10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对于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九、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或直接考核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于考试当天上午8:15前到考点报到;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参加面试或直接考核的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明显可见的首饰、徽章等。

3.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20-8110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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