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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2024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经平遥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对平遥县2024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平遥县曙光中街13号党政大楼521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与报考职位要求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资料均在学信网下载)。

5.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开具时间须在2024年5月8日之后)。

6.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要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加注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注明是否有服务期限、是否在试用期内),模板见附件3。

8.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资格复审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需与招聘工作组联系并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的声明,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咨询电话:0354--5623830(中共平遥县委组织部)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平遥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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