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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察通知

各位体检合格的考生:

根据《202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及人才引进公告(2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人员规范》(试行)等规定,现将本次招聘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考察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6月30日结束。逾期未参加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所需材料及要求

1、考生人事档案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调配科调阅(体检合格考生人事档案已由本科室调档)。

2、所需相关证件

考生居民身份证、报考职位所需的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http://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以书面形式提交毕业至今的个人小结一份(手写并签上本人姓名)。

4、考察表

考生填写《榆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一份(见附件),附件需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1)个人信息部分由考生如实填写(附件表中红色部分均为模版,请考生根据本人实际修改);

(2)“遵纪守法情况”,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3)附件中“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情况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等栏由考察人填写并签名,考察结论由考察人签名并加盖考察单位公章。

5、个人征信证明1份。

特别注意事项

第一,以上材料均用A4纸双面清晰打印,请勿折叠;若出现涂改、沾污、破损、无法识别等,审核不过自行负责;

第二,照片可粘贴或扫描添加后彩色打印。

三、考察

1、考察的内容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的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2、考察的方法

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召开谈话会、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

3、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请市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从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再对其进行考察。

4、请考生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接受考察,并保持全天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不明等原因无法按期进行考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察中不符合《公告》中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6、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隐瞒欺骗,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7、考察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在2024年7月1日将《榆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和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考察报告报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调配科。

四、温馨提示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9786620

中共榆树市委宣传部:0431-83657509

榆树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0431-83799975

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0431-83810008

榆树市卫生健康局:0431-83647769

附件:榆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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