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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阅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范围: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三)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16日—6月17日(上午9:10—11:30,下午14:30—17:00)。

(四)资格复审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楼9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7会议室。

(五)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报名所填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和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应聘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的,须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由社区工作者所在街道出具的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及纳入“三岗十八级”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并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kbs.gov.cn/),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再递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按电话通知时间资格复审,请成绩合格考生提前准备好复审资料,随时关注递补相关信息。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的《面试通知单》。

(二)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三)各岗位考生面试只可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三、有关要求

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并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有因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请及时在复审前提出,凡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477-8357733 0477-8599869

特此公告。

附件: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附件: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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