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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商都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为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要求,结合当前商都县行政复议工作实际,我县拟成立商都县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复议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复议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复议委员会委员,结合工作实际,拟选聘7名委员。

二、职责和任期

商都县行政复议委员会是商都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咨询机构,委员为商都县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就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任期3年,根据需要可以适时调整,聘期届满可续聘。

三、选聘条件

担任商都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应首先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无违法违纪记录,未被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工作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信誉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学者:直接从事法学教学或理论研究工作的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

专家:具有高级职称,连续从事环境、工程技术、医学、痕迹、物证等专业工作满15年;或具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知识并从事该专业技术领域工作,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律师:正式执业三年以上,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和良好信誉。

检察员:从事行政检察工作三年以上。

政府部门人员:在政府相关部门从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或法制工作满三年的工作人员。

四、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商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shangdu.gov.cn/),微信公众号《法治商都》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推荐时间: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6日。

个人自荐: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同时,附上证实符合选聘条件的印证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一并发送电子邮箱sdxsfjfzg@163.com。

单位推荐: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证实符合选聘条件的印证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一并发送电子邮箱sdxsfjfzg@163.com。

3.审核及聘任

商都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核,县司法局行政复议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法律专长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确定复议委员会委员名单。

对符合聘任条件的人选信息在商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聘任为商都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特别说明: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人员应为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五、其他事宜,可以随时咨询

1.联系人:王庆国

2.联系电话:0474-6811991

3.电子邮箱:sdxsfjfzg@163.com

4.联系地址:商都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商都县司法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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