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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为满足衡阳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8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

一、招聘岗位

(一)战斗员(60名):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驾驶员(20名):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4.男性,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文化程度;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文身,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
    注: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劳动合同无效处理。6.战斗员年龄要求:18-28周岁(1995年6月1日-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或具有特殊岗位技能的可放宽至30周岁;7.驾驶员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8年6月1日-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需持有B2或以上驾驶证,且驾龄满2年并具备一定驾驶基础,同等条件下有大型车辆驾驶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8.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9.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体育特长生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6.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7.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8.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曾在本支队非正常离职的;9.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

(一)工资由基本工资、等级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补贴和绩效考评工资等组成,战斗员岗位月工资收入3800-4400元左右(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驾驶员岗位月工资收入4800-5400元左右(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年底根据年度考评档次发放十三薪;

(二)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和职务晋升递增,培训实习期发放生活补贴2300元/月,培训考核通过后正式入职按正常工资发放;(三)从事技术或管理相关职务每月发放300-1500元职务津贴,专职管理干部每年还享受年终绩效奖;(四)每年7-9月享受高温补助,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五)根据火情等级发放现场救援补贴;(六)获评优秀表彰的给予立功授奖并发放相应奖金或增资;(七)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享受工会相关待遇;(八)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大病医疗等社会保险,入职满一年以上享受住房公积金;(九)入职满一年办理政府专职消防员证,可享受相关优待政策;(十)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免费体检1次。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参加在岗学历教育、B2及以上驾驶培训或消防救援工作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取证之后由所在单位实报或按比例报销相关费用。

四、职业前景

(一)设置装备技师、副班长、班长、文书、驾驶员、站长助理、副站长、站长等职务;
    (二)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

(三)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近3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服役(工作)满五年以上且担任班长以上职务,将纳入专职管理干部重点培养对象。
    (四)入职后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优先推荐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取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间可累计相应年限。

五、工作模式

执行24小时驻勤制度,实行“三班两运转”执勤模式,即“上两周休一周”。

六、报名方式及资料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17:30;

(二)报名地点: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703室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导航: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32号消防支队);(三)咨询电话:0734-8863183 陈女士19807342017 谢先生(四)报名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驾驶证等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在职专职队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如退伍证或工作证明等)和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并在报名现场填写《衡阳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注:凡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 ,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专业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和政治考核,预计7月上旬完成,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体能共测试四个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和立定跳远为必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具体标准详见《衡阳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体能自选项目,参加测试当日须自带运动服、运动鞋完成必考和自选项目,报名时谨慎选择自选项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三)专业测试:应聘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对象参加专业测试。主要开展驾驶技能考核,考核项目主要为理论、场地驾驶技术和道路驾驶技术。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到驾驶员岗位,但不影响聘用为战斗员。(四)面试:参加面试时,进行自我介绍和回答相关提问,初步了解其知识面、性格特点、综合素养、消防员职业认同感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五)体格检查:通过资格复核和心理测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根据体能测试及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在市级以上三甲综合性医院(由单位指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集中培训考核通过后,单位按照体检票据金额予以报销(复检项目由本人承担),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结果以当次体检数据为准。承检医院提出需要复检的项目,经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后可进行一次复检。组织完成复检后,由承检医院下达最终结论。注: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六)政治考核: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持《衡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附件3)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及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注:在体检、政审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计划空缺时,根据各岗位测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确定和合同订立

(一)考核结果运用:综合此次招聘考核合格对象,区分“驾驶员”、“战斗员”两类岗位,根据体能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排名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二)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入职培训前,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与支队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入职时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备案手续。

九、入职培训

拟录取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入职培训(有相应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视情可安排直接下队参加在岗培训),集中封闭式培训时间为3个月,集训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培训期间,符合下列情形的解除劳动关系或予以淘汰:

(一)个人申请退出的;(二)存在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腰肌劳损、强直性脊柱炎等隐疾慢疾的;(三)培训考核不合格;(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五)发现招聘时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其他虚假信息的;(六)思想不端、打架斗殴、饮酒驾车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消防救援队伍相关管理规定;(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注:入职时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备案手续。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退出的,须赔偿入职培训伙食费和被装折旧费。自签订劳动合同后3年内非正常离职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乱纪被辞退的,按职工单方面违约处理,需向用人单位支付在职期间的伙食费和被装折旧费,并将其纳入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黑名单,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十、其他事宜

(一)本次报名采用线下报名方式。

(二)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此次招录由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举报电话:0734-886318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四)相关通知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五)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1.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要求参加的;2.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本公告由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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