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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庭书记员1名、辅警1名!

根据工作需要,象州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一:乡镇人民法庭书记员1名。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岗位二:寺村人民法庭辅警1名。负责安检、值庭、押解、执行及其他综合保障工作。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书记员岗位:大专以上学历,打字速度准确录入60字/分钟以上。同等条件下,法学类专业的优先考虑录用。

2.辅警岗位:

(1)身高168CM以上,持有C1以上驾驶证,驾龄1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2)体能达标,体能测试依照现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础体能训练标准执行,主要有握力、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2000米跑(24岁以下/25-29岁/30-34岁/35岁:9分30秒/9分50秒/10分20秒/11分)等项目。

(3)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相关专业毕业生、军烈属子女优先择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如因故意隐瞒以下情形被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与本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送至象州县人民法院办公楼五楼政治部515号,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请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或彩色打印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相关证书(如退伍证、驾驶证、荣誉证书等)。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岗位能力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岗位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报名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最后结合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测试、面试、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录用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

五、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外聘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到法院工作。薪资待遇:2980元/月,按国家政策参加社会保险。

未尽事宜,可向象州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联系地址和电话:象州县温泉大道395号,0772-4352010。

象州县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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