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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为切实加强和优化庆阳市消防救援力量,满足庆阳市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按照《甘肃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95人,主要担负庆阳市灭火和抢险救援等任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广泛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庆阳籍户口及庆阳市常住人口。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事业。

4.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和治安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身高160厘米以上(含160厘米),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

6.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6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仅限男性。

7.持有B2及以上驾驶、技工等相关资格证书的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8.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则需学校出具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位学历证书证明,待证书下发后补交)。

9.除以上条件外:

(1)战勤保障车辆驾驶员还需要持有B2型(及以上)车辆以上驾驶证,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运输车辆经历,无较大以上事故记录;

(2)装备维修技师还需有机械设备维修、电工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具有1年以上水电或设备维修从业经历;

(3)车辆维修技师还需有汽车维修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具有1年以上汽车维修从业经历;

(4)会计岗位:不限性别,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需有初级会计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有1年以上会计从业经历;

(5)卫生员岗位:不限性别,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需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有1年以上医护行业从业经历。

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人员:(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消防救援指战员遗属;(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从业特长及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3)国家规定的其他录用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条件: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

3.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或专职消防员招聘培训中退回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当地公安部门列为重点上访人员的;

7.有伤残等级评定记录和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录单位及岗位人数

受聘人员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原则上按报考志愿分配至志愿单位工作。确因报考人数和招录计划不一致,将征求个人意愿进行调配。招录单位及岗位人数如下:

(一)西峰区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录专职消防员16人(含肖金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员8人);

(二)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录专职消防员4人;

(三)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录专职消防员8人;

(四)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录专职消防员19人;

(五)合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录专职消防员33人,其中灭火战斗员30人、卫生员2人、会计1人;

(六)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站计划招录专职消防员15人,其中灭火战斗员5人、战勤保障车辆驾驶员6人、装备维修技师2人、车辆维修技师2人。

四、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合同制,受聘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核定,按照《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月工资不低于庆阳市事业编制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按政策规定足额缴纳“六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数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二)专职消防员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按照准军事化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轮休、年假、孕产假、陪护假、婚假、事假、病假以及疗养等。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现场复核、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及相关融媒体平台进行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7月5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线上报名入口:640 (5).jpg(三)现场复核(7月8日)

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战勤保障车辆驾驶员、装备维修技师、车辆维修技师、会计、卫生员须提供本人1年(或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材料。

报名材料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现场复核时间:7月8日9时至18时。

现场复核地点: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庆阳市西峰区北京大道黄官寨东队2区东侧)。

(四)体能测试(7月9日)

1.测评内容: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如下:

男子:1000米跑、俯卧撑、10米x4往返跑、立定跳远;

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10米x4往返跑。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3.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予以淘汰。

(五)岗位适应性测试(7月10日)

1.测评内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项目如下:

男子: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实行单项不合格淘汰制。

2.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

3.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六)心理测试(7月11日)

心理测试采用专业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

(七)驾驶员岗位实操测试(7月11日)

1.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参加驾驶员专业岗位测试,专业岗位测试不计入总成绩,实行单项淘汰制,实操考试不达标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2.测评内容:招录驾驶员依据B2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按照(1)上车准备(2)灯光模拟考试(3)起步(4)直线行驶(5)加减挡位操作(6)变更车道(7)靠边停车(8)直行通过路口(9)路口左转弯(10)路口右转弯(11)通过人行横道线(12)通过学校区域(13)通过公共汽车站(14)会车(15)超车(16)掉头(17)夜间行驶。共计17项考试内容,采取电子化评判,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轮。

(八)面试(7月12日)

1.面试参考公务员招聘办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2.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九)体格检查(7月13日)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内容: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自行前往当地医院复检的,结果不予认可),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对刻意隐瞒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十)政治考核(7月15日至7月17日)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正常退出消防员)服役(在职)期间受到行政、党内处分的,不予招聘。政审不合格或者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7月20日前)

政审结束后,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通过庆阳消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十二)人员补聘

拟聘用人员在培训期间自动放弃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有符合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与相关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空缺指标进行补聘。岗位补聘从参加本岗位应招并参加面试,但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聘。

(十三)其他事宜

招聘相关通知将以手机短信或微信形式告知招聘对象,请确保登记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不与其他招聘对象重复),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手机短信或微信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招聘对象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招聘对象本人承担。入职集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自行承担伙食费、被装费等费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咨询电话:0934-5900015;0934-5900013(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王 干 事:18919276962

郭 干 事:17326418939

附件2:女子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1:男子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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