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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学院2024年度选拔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学校2024届毕业生选拔2名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工作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性质

选拔人数

岗位要求

其他要求

1

专职武装干事

管理岗位

1

专业不限,退役军人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2

专职保卫干事

管理岗位

1

有计算机类相关专业背景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二、选拔依据及要求

根据学校2024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及《河池学院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21〕136号)要求,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河池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选拔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2.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担任过学生干部,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毕业时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不超过25周岁。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岗位要求,在部队有立功表现、受到嘉奖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选拔公告:2024年6月14日-19日

在学校官网(https://www.hcnu.edu.cn)发布选拔工作岗位信息及要求公告。

(二)应届毕业生个人申请:2024年6月14日-19日

符合岗位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池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报名表》,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个人符合留校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支撑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所在二级学院。

(三)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推荐:2024年6月20日-21日

应届毕业生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至党委人民武装部(保卫处)。

(四)资格审查:2024年6月22日

党委人民武装部(保卫处)对申请者的基本情况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者考试考核相关安排。

(五)考试考核

1.笔试考试

(1)时间: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

(2)地点:河池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315室

2.面试考试

按选拔岗位数量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1)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9:00--面试结束

(2)地点:河池学院退役军人服务站(图书馆106室)

3.考察考核

根据考试结果按选拔岗位数量1:1.5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由党委人民武装部(保卫处)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主要考核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同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党委人民武装部(保卫处)组织通过考察考核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确定拟聘人选

结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拟留校工作人员名单。

(八)公示

拟留校工作人员名单将在河池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rs.hcnu.edu.cn/)面向社会公示7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拟留校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他要求按《河池学院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21〕136号)文件执行。

五、选拔工作纪律

(一)本次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次选拔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各级招聘组织成员、工作人员亲属等,或其他可能影响选拔公平、公正的,应主动执行公务回避。

(三)本次选拔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为:0778-3143700。

未尽事宜,请咨询党委人民武装部(保卫处)韦毅老师,0778-3144715。

附件:河池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报名表.doc

河池学院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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