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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公告

湘潭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考察已完成,因部分考生放弃,根据《湘潭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按程序递补相应考生参加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考生姓名

性别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陈雅

财务专干

202404270612

罗明杰

产业专干

202404270212

高芳

产业专干

202404270223

杨伟强

统计专干

202404270714

二、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根据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请体检对象于当日上午7:20前到湘潭高新区创新大厦主楼一楼大厅集合(地址:湘潭高新区晓塘路9号)。早上7:30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后,不再集中,各自返回。请各位注意往返途中安全,一切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憋尿参加体检;

3.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4.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遵守体检纪律(见附件)。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5.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根据有关规定增加毛发测毒检测环节;

6.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咨询电话:湘潭高新区办公室0731-58551327

附件:体检纪律要求.docx

湘潭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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