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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乐清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编外人员12名,招聘岗位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包括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数据录入、档案文书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数如下:

岗位

调解组织名称

招聘数量

岗位1

乐清市人民调解委员会

1

岗位2

乐清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市人民法院工作室

1

岗位3

乐清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1

岗位4

柳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柳市公安分局工作室

1

岗位5

柳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象阳派出所工作室

1

岗位6

大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大荆派出所工作室

1

岗位7

乐清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市区交警中队工作室

1

岗位8

虹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虹桥派出所工作室

1

岗位9

乐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乐成派出所工作室

1

岗位10

南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1

岗位11

石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1

岗位12

岭底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1

合计

12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不良记录;

2.乐清市户籍;

3.男性65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身心健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其中40周岁以下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上的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有调解、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下载《乐清市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真实、完整填写后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qsfjzzc@126.com,邮箱收件时间超过报名时间的视为报名无效。

3.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乐清市司法局会议室(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市行政管理中心第二办公区3幢2楼)。

3.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乐清市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A4纸打印,张贴个人2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含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6)其他相关资料。

(三)面谈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方式,结合面谈情况、学历、工作经历、履职能力及其他条件,经体检合格择优录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其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编外人员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按照《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

5.因工作性质或工作需要,录用后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需服从统一安排和分配。

6.咨询电话:61889610、6188961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由乐清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乐清市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乐清市司法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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