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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枞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24年枞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4年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依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现将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人员:

体检时间: 6月28日(星期五)。

体检对象:见附件1。

(二)集中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8:10前到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连城东路与浮山路交叉汇处)集中。

(三)体检费用:自理。

(四)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1张近期证件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3、须空腹参加体检(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具体事项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安排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2024年枞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考察对象提供材料:

1、2024应届毕业生。

个人学籍档案,学校出具的个人表现材料。

2、其他历届毕业生。

(1)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个人学籍档案,居住地村或社居委出具个人表现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有工作经历的人员。

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现实表现鉴定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其他材料。

档案不在枞阳县的,请按附件2流程,将档案统一调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在枞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不需个人送交。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于7月26日前将书面考察报告报送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附件1: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调档网上申请流程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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