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峨眉山市公证处关于公开招聘公证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公证业务发展需要,四川省峨眉山市公证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各2名(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招聘人数及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三)具体岗位、招聘人数等内容详见附件《四川省峨眉山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5日24:00(截止时间以收件电子邮箱系统时间为准)。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和各类证明材料一并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17707413@qq.com,邮件标题和附件均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四)资格审查

四川省峨眉山市公证处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信息,所提交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7月9日查收本人电子邮箱并打印电子版《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可能会进行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峨眉新世纪人才公司”微信公众号)。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确定。

1.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大于1:15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小于等于1:15时,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大于1:15时,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小于等于1:15时,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加试

拟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和其他通知事项均在“峨眉新世纪人才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所有体检项目(女性因生理期无法在当日完成的体检项目除外)必须在体检当日内完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接受复检申请。

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所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一次。

六、考察

由四川省峨眉山市公证处组织实施考察,考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考察合格人员,由四川省峨眉山市公证处负责聘用。

(二)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四川省峨眉山市公证处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四川省峨眉山市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四川省峨眉山市公证处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薪酬待遇详见《四川省峨眉山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人员岗位一览表》。

(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附则

(一)本公告由四川省峨眉山市公证处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833-5528488、0833-5339112。

(三)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四川省峨眉山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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