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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一、招考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国家,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三)具有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四)能够熟练掌握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参加应聘;(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6年7月以后出生)的社会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启事:招聘启事由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在阳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方式报名;(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报名地点: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阳春市人防大厦10楼团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卓小琳,办公电话:0662-7711292。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报考,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四)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3.报考者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可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进行报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4.对在阳江市参加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专项)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五)资格审查: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通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人监督。 1.笔试。(1)笔试内容为主观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观点鲜明,内容安排合理,达到形式和内容的统一,语言表达准确精炼;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2)笔试题目:请你对“阳春青年”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价。(3)笔试: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把手写的笔试答案一并提交。2.面试。(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则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2)面试者面试前以抽签形式抽取序号,并佩戴序号胸标。面试者按胸标序号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3)面试题目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出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每人出一道题,共五组,面试现场统一放进抽签箱,由考生现场抽取。(4)面试考官由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相关人员担任。考生的面试分数取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50%。(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在阳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参加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由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共青团阳春市委员会统筹安排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者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八、工资待遇等方面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500元/月标准执行(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二)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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