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示 其他通知公示

2024年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根据《2024年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规定,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面试资格确认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附件1)。

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河南电子口岸大楼一楼会议室(地址:河南郑州航空港区始祖路中段)

三、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各1份;

2.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7月份毕业且所在学校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附件2),在招聘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确认时,考生必须本人到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4),发送至邮箱kajzhfwzx@126.com。

2.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上述证件和有关材料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本次招聘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资格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并发布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公告。

4.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或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无论是否通过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均由招聘单位留存,不再返还考生本人,请考生提前备份。

6.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河南郑州航空港官方网站(https://www.zzhkgq.gov.cn/zwxx/gkzp/)发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网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尽事宜,以《2024年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电话:0371-86199299

附件:1:2024年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2024年6月27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