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工作的公告(第一批)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递补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人员详见《2024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附件)。

(二)体检的组织

递补体检工作由涉及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的要求

请进入递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手机电话有变的请主动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1.请务必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9.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考生应提前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

二、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考生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涉及递补体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乐山市教育局:0833-2435462;

乐山市总工会:0833-2131416。

附件:2024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2024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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