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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宝清县岗位)考核体检工作安排通知

根据《双鸭山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工作已完成,考核体检工作将同步进行,现将入围考核体检人员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并将考核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入围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双鸭山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宝清县岗位)入围考核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工作安排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请考生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完成考核工作。

三、体检工作安排

请入围考核体检考生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工作。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1.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3日(上午7:20分之前报到,宝清县人民医院1楼会议室)

地点:宝清县人民医院(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连丰路678号)

2.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

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微信支付,大约550元)。考生因需要进一步检查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另行收取。

4.其他事项

(1)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文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通知发布以后,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资格的,视为故意浪费招聘资源并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考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联系电话: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0469—5227997。

附件:1.《双鸭山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宝清县岗位)入围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2.《考生体检须知》

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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