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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单位安徽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和安徽省残疾人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于2024年7月6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当天结束。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应于当日上午7:3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磨店职教城淮海大道与大众路交口,地铁3号线职教城东站A出口)。

3.所有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4.考生于面试当日开考前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三)考官构成

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名。

(四)其他事项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ahdpf.org.cn)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残联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签约聘用

经集体研究后,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残联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残联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省残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注意事项

请考生严格遵守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省残联组联处:0551-62999460

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0551-65302982

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0551-62729007

监督举报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0551-65606080

省残联机关纪委:0551-62999457。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使用。

附件:附件:2024年度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和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doc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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