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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和地点

1.对象:在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具体见附件1)。

2.时间:7月2日(星期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地点: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会议室(原现场报名处)。

二、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好《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情况表》(见附件2),准备好一张2寸免冠近照,并在背面的承诺书上签好字;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且需打印最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且需打印最新的)、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且需打印最新的)(如报考岗位未对学位作要求可不提供)。若考生系非全日制大专学历,还需提供前置学历即高中或中专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系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还需提供前置学历即大专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县外在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所在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报考"面向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招聘岗位的考生,需其所在党支部开具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并加盖支部和党(工)委公章,同时提供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等个人党员档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党员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8.报考1052、1053、1060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网上查询证明。

三、资格复审递补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递补:根据《公告》规定,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次笔试设置最低入围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面试对象或体检对象。递补审查时间为7月3日8:00—12:00,地点设在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递补对象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网上公布。

四、注意事项

1.7月2日(星期二)为集中资格复审时间,7月3日(星期三)为集中递补资格复审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所有资料的准备。递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或体检。

2.考生需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律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或体检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考生面试、体检、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确保及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734-5231109。

六、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和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布。

衡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情况表》

附件3:《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1: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情况表

附件3: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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