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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广宁县军人随军家属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2024年广宁县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广宁县军人随军家属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024年广宁县军人随军家属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现将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请招考单位和考生认真核对,如发现错漏,请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58-8618002。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4日。入围体检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9:00前到达广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二楼报到集合。对证件携带不齐或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携带证件及其他: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一支以及体检费约500元(由体检医院按实际费用收取)。需要以矫正视力通过体检的考生,请佩戴合适的眼镜前来参加体检。

3.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违反体检纪律的,取消体检资格。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序号再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以及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4.因经期、怀孕等特殊事项不能参加部分体检项目的考生,请向现场工作人员递交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待全部体检事项完成后方可确定体检结果。

5.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经带队医务人员同意,考生方可领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6.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在参加体检前,请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并提前熟悉指定的体检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迟到。

8. 体检不合格或需要复检的,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附件:

1.2024年广宁县军人随军家属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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