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示 其他通知公示

关于做好2024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工作的公告

根据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激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意见》(辽市委办发〔2023〕8号)有关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审核对象

符合我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范围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必须同时满足的必要条件:

1.应征入伍地为辽阳市;

2.学历要求:2015年至2020年入伍,入伍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且于2022年和2023年退役的。2021年至2022年入伍,入伍时为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且于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退役的;2021年至2022年入伍,入伍时保留学籍经复学后,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除符合上述必要条件外,还应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一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6.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5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审核程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报名审核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8:00至2024年7月19日17:00。

(一)资格初审。申请人应到应征入伍地人武部领取《辽阳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登记表》。如实填写后,于截止日期前交至应征入伍地人武部,同时提交相关审查材料(附件)。应征入伍地人武部会同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初审。截止日期前未提交《辽阳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登记表》及相关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即不再参加2024年度我市事业编制岗位定向招聘大学生士兵考试。

(二)资格复核。市征兵办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各县(市、区)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确定参加2024年度辽阳市事业编制岗位定向招聘大学生士兵考试对象。

附件:报名审核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附件:报名审核需提供的相关材料.docx">附件:报名审核需提供的相关材料.docx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