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般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将我县一般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27人(详见附件)及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由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二、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
1.请入闱考生于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余县人民政府公务写字楼四楼)领取体检通知书并开具调档函(入闱考生请及时确认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地)。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时间初定于1月13日,具体时间及其他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
2.望各位入闱体检考察的考生,保持个人通信畅通,接受并配合考察工作。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已确定为聘用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考生作弊被举报经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一律不进行递补。
三、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考察原则上应在2024年1月22日前完成。
附件: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大余县一般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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