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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晋级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人社函〔2011〕75号)》《湖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和《湖南城市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晋级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21〕73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聘用且在专业技术岗位或“双肩挑”岗位的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因人社厅岗位异动办理时间较长,2024年8月31日前退休的不参与本次岗位晋级申报),可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申报。

根据湘人社发〔2023〕39号的规定,高等学校“双肩挑”岗位人员原则上应为具有较强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能力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党政管理机构负责人(正副职),不含群团机构、教辅机构、二级学院负责人。原岗位设置的“双肩挑”人员不符合人社厅“双肩挑”岗位规定的不再为“双肩挑”岗位人员,不参与本次晋级。

二、岗位数量

湖南城市学院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可晋级职数一览表

岗位等级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本次晋级职数


10个左右


23个

41个


7个

62个


51个



三、申报条件和评审原则

(一)申报条件

已获得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2023年培训合格证书,且具备《湖南城市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晋级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21〕73号)》(见附件1)申报基本条件和各等级的业绩条件。

(二)评审原则

在满足相应岗位申报评聘条件下,综合考虑标志性成果、职称任职资历和业绩成果,且同一条款符合多个只算一条。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 个人申报(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5日)

申请人根据各岗位申报条件,填写《2024年湖南城市学院专业技术   级岗位申请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交申请人所在部门。

2. 单位初审(2024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9日)

申请人所在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先对申请人的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验(签字盖章),二级单位组织评审后将审验合格的材料报送人事处。

3. 评审、公示

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再组织专家评审,将评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会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4. 聘任

公示无误后,人事处办理相应的岗位异动手续和工资异动手续。

五、其他说明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本次申报只在相应职称对应的相应等级中逐级申报,不能越级申报。

2. 经组织部门认可的下(上)派挂职人员、出国人员,在学校同意的期限内可申报相应的岗位职级,未经同意逾期未归者不能申报。

3. 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不需符合教学方面的申报条件。

4. 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连续病事假、停薪留职时间不计算为任职时间。

5. 业绩成果时间为任现职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已撤项的科研项目、失效的专利不作为岗位晋级申报业绩成果,论文须提供检索收录证明。读博、访学等期间以湖南城市学院为第二单位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和与学校签订的有关协议。

六、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和初评,严格按通知要求于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213室。申报材料包括:《2024年湖南城市学院专业技术 级岗位申请审核表》(A4纸双面打印)、《2024年湖南城市学院专业技术 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并报电子文档至邮箱419529306@qq.com)、申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审验人签名)。

联系人及电话:王晨光 曾 伟 6111336(办)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2024年7月3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晋级工作的通知.rar (此附件为压缩文件,建议在电脑pc端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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