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招考公告 其他招考公告

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专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任务,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

人数

资格条件

测绘岗位一

1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理工类)、测量工程、大地测量、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各种测绘仪器,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及系统,熟悉有关政策法规,能吃苦耐劳,胜任外业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职称者优先。

测绘岗位二

1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熟悉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规划、城乡规划、村庄规划等规划业务。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职称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请下载附件填写“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文件重命名为“姓名+XX岗位+联系电话”,与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起发送至邮箱qzch@qinzhou.gov.cn。

(三)面试:报名时间截止后,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将对所有报名者的报名表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再统一组织面试、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期间按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即按2000元/月(含养老、医保等政策规定个人应缴纳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测绘地理信息中心与其签订2年的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我局现行编外聘用人员相应岗位、技术职称等工资福利标准待遇发放,购买“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公休政策等与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经考核,如试用不合格,则自动解聘。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2号市自然资源局509室;联系电话:0777-2877821;邮政编码:535099。

本公告由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并承担发布责任。

附件: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招聘报名表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4日

附件: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招聘报名表.docx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