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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某行政服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镇海区某行政服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重复报名无效)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行政服务

人员

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以下

熟悉会务方面的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吃苦耐劳,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能力;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户籍不限,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2024年7月8日上午9:00至7月20日下午16:30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18989331633(添加微信咨询)。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1)邮件发送地址290078980@qq.com(邮件主题“岗位+姓名”)。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应聘人员报名表(附近期免冠正面照1寸照,表格样式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报名截止日前,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者资格初审不合格。

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考人数3倍时,酌情调整招考人数。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7月23日—7月24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具体情况以短信通知为准)。

(三)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资格,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面试通知发出后,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四)考察

考察对象按招聘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可酌情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按街道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后原则上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周年内,因个人原因,无正当理由离职的,奖金不予发放。

自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周年内,本单位如继续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在参加面试未被录用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四、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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