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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2024年专项招聘科研助理补充公告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吉林省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北华大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实施方案》(北华校字〔2024〕50号),学校于2024年6月19日面向社会发布了《北华大学2024年招聘科研助理公告》,为配齐配强科研助理队伍,现面向社会发布补充公告,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计划增加招聘科研助理岗位17个,招聘人数50人,仅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北华大学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情况。

3.遵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4.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6.上岗前需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二)岗位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用人单位分别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16:00。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北华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所报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报名邮件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法学院科研助理-王一。

(四)资格审查

由各用人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由各用人单位组建考核小组,组织面试考核。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于7月10日前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送至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后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期及聘用形式

聘期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期满不再续聘。对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派遣公司发放薪酬(不低于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办理雇主责任险等相关手续。

对于主动提出解聘或不能胜任岗位的学生,经用工单位和学生本人协商一致后,由学校按相关程序协调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学生解除劳务关系。

日常管理参照临时用工管理方式执行。

六、其它

报名人员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附件:

1.北华大学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补充公告)

2.北华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华大学

2024年7月5日

附件2:北华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1:北华大学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补充公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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