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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事业单位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梅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现梅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事业单位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要求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梅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四、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岗位代码2311841080163

梅州兴宁市兴南大道北297号环保大厦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3251488。

(二)岗位代码2311841080174

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镇山路108号市生态环境局 蕉岭分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7884829。

五、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一)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交个人社保缴费记录。

(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递补资格审核

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核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核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七、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近期密切留意我局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附件:梅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事业单位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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