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计划
本次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政府专职消防员3人,均为男性。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期进行,当场告知审核结果。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成功的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招用考试不收取报考费。
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月30日— 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休息)
报名与资格审核地点:内蒙古中测人事考试中心三楼(311室)(锡林浩特市德诚小区东门南,润枫酒店北侧)。
报名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报名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考核测试安全承诺书》《考试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蓝底4张。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http://www.chsi.com.cn
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
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
http://www.cdgdc.edu.cn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以及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的现实需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本次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政府专职消防员3人,均为男性。
二、招用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用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锡林浩特市户籍(含参加高考且高考入学前为锡林浩特市户籍);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30日(不含)至2006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
8.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海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日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日之前。
9.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军人、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消防队员、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资格的人员。
10.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本次招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期进行,当场告知审核结果。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成功的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招用考试不收取报考费。
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月30日— 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休息)。
报名与资格审核地点:内蒙古中测人事考试中心三楼(311室)(锡林浩特市德诚小区东门南,润枫酒店北侧)。
2.报名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报名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考核测试安全承诺书》《考试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蓝底4张。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http://www.chsi.com.cn
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
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
http://www.cdgdc.edu.cn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用简章,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的,责任自负。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招用资格。
4.报名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用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分最高40分,总分达到24分视为“合格”,低于“合格”成绩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1)的予以淘汰。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
2.体能测试项目:必考项目:1000米跑;原地跳高,立定跳远(两项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10米x4往返跑,100米跑(两项任选一项)。
3.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
4.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5.招用对象在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前必须按照要求签订《考核测试安全承诺书》(附件3),遵守评判通则要求,认真听取工作人员讲解测试项目的规则、标准、要求及注意事项。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准备,并在测试时注意安全,如感觉身体不适的,要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退出测试,以免发生意外。如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使用非正常手段参加测试而造成不良后果或在测试过程中因个人自身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6.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在规定体能测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其招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草原明珠锡林浩特”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消防”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用资格。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列顺序。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人员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在“草原明珠”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消防”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体能测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用名额,等额确定进行体检环节人员。因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选超出招用人数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用资格。报考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招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锡林浩特市公开招用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招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4.招用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确定拟招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招用人员。
2.将拟招用人员情况在“草原明珠”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消防”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的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用的,予以签订劳动合同;反映有影响招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取消其招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问题查清后由锡林浩特市公开招用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招用。
五、招用与日常管理
1.经公示期满确定招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管理,并严格遵守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规章制度,经岗位培训合格后,与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首次合同签订期限统一确定为五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3.拟招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用资格:
(1)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
(2)2024年度国内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高校2024年度毕业生未在 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拟招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用单位报到的;
(6)2024年度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
(7)在公开招用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用的。
4.招用人员不属于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事业身份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进行岗位聘用。
5.招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用人单位对照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对招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6.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须对接编制部门将招用人员纳入编外人员管理系统。
六、报酬待遇
1.岗位报酬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报酬标准。按照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报酬按基本薪资标准发放。
2.单位提供食宿。
七、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用工作全程由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本次招用工作中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环节由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聘请第三方考试机构全面负责开展,体检、考察环节由锡林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三)本次招用工作执行回避制度规定。对违反招用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招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用纪律的已签订合同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用工作全过程。在招用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体能测评标准较高,请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慎重报考。
(三)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用过程中保持畅通。
(四)本次招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用无关。
(五)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草原明珠锡林浩特”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消防”微信公众平台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用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0479—8109783
13384799107
15947499959
(内蒙古中测人事考试中心)
举报电话:
0479—8114996(市消防救援大队)
0479—8108350(驻应急管理局纪检组)
地址:中国-云南
Copyright 2015 - 2024 云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Copyright © 201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