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乐山市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公告

2024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工作于7月26日18时结束,请报名我市消防员且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按照公告招录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复核、身体初检。未按要求及时参加现场复核、身体初检,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现场复核、身体初检时间及对象

到场时间: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8时30分至9时30分

对象详见:附件1

(注:所有参加现场复核、身体初检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复核、身体初检地点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翰林路999号(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翰林路消防救援站)。

三、复核和身体初检需提交资料

招录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招录对象还需携带居住证)、准考证、居民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可从学信网下载打印)、党团关系证明、立功受奖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工作证明、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海外学历认证证明、申报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证件、国家和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明、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

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缴纳社保情况由市人社部门派专人通过社保查询平台核实。如查询有缴纳社保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一)身份复核材料

1、本省户籍。报考人员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相关身份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公安机关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并及时补办(本省非本市户籍报名对象,参加户籍所在地市招录办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

2、外省户籍。报考人员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本人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必须为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制式居住证,任何纸质居住证明、暂住证等均认定为“不合格”。

3、退役军人。报考人员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退役证原件,相关身份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原部队出具的有效服役证明材料、武装部出具的入伍批准书存根复印件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注: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对象,本人携带立功奖章及证书)。

4、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对象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证明材料,2022年至2024年全日制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证明材料(本科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明材料)。

5、特殊人才。报考对象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国家、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消防救援特种车辆维修等)和实战经验证明材料;具备相关专业操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至今在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工作的招录对象,必须在所在单位开取工作证明材料(落款盖单位鲜章),招录办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之一。

(注:报考对象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同时将所有个人需携带的原件自行复印一式两份一并带上,现场不提供任何打印和复印)

(二)年龄复核

1、社会青年报名对象。复核报名对象身份证,高中及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经学信网能够查询)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年龄放宽至24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在规定年月范围内出生的均认定为“不合格”。

2、退役士兵及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对象。复核报名对象身份证,年龄放宽至24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在规定年月范围内出生的均认定为“不合格”。

3、特殊人才报名对象。复核报名对象身份证,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至2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在规定年月范围内出生的均认定为“不合格”。

(三)学历复核

1、高中及同等学历复核。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毕业学历的报考对象,需提供本人相关毕业证书。

2、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复核。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对象,需提供本人相关毕业证书。

3、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复核。报考对象为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未产生劳动关系且未缴存社保,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在校生学历复核。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且符合招录条件的报考对象,复核其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对象需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新录用消防员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因此,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录用入职后,5年内不得离职复学。

5、留学生学历复核。有国外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关学历的报考对象,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6、必要证书丢失补办。报考对象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办相应的学历证书或开具有效的学历证明(落款盖学校鲜章)。不能提供原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或有效的学历证明的、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结果有误的、证明材料要素不齐全的、毕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均认定为“不合格”。

另:报考对象除携带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同时将所有个人需携带的原件自行复印一式两份一并带上,现场不提供任何打印和复印。

四、身体初检

身体初检参照征兵做法,执行《身体初检标准》(附件2)。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为有序做好现场复核、身体初检工作,现对全体招录对象做如下要求:

1、必须带齐相关审查材料,以便顺利完成审查(注:凡是现场复核、身体初检中未带齐个人信息证明材料的,招录办一律不作为补审,一律按证明材料不齐全,取消其报名资格);

2、严禁携带违禁品、易燃易爆品进入营区。进入营区后,严禁嬉笑打闹、大声喧哗、无故滋事,必须服从审查员、管理员及引导员安排,凡因个人原因,不服从管理,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个人责任,并取消其报名招录资格;

3、必须严格按照市招录办公示的现场复核、身体初检名单及时间准时报到(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复核地报到的考生,直接视为自动放弃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资格,不再进行资格的补充审查)。

4、通过现场复核、身体初检的合格人员,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入队承诺书》和《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5、所有参加完现场复核、身体初检的考生,离开营区前必须将《乐山市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登记表》、《乐山市消防员招录现场身体初检表》上交招录办工作人员,若不将此表交招录办工作人员擅自离开者均视为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不合格”。

6、报考对象在身体初检中,最终结果以医务人员结论为准,招录办不做任何解答工作。

(乐山市消防员招录办联系电话:13541922295)

附件1:2024年乐山市待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身体初检标准.docx

乐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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