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面治安防控力量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岗位公开、自愿应聘、择优选拔的机制。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意向人员根据岗位专业(专业目录见“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遴选”栏目《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等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其所有岗位报名结果均视为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及以前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详见附件1职位表)、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身高要求,文职辅警:男子≧165cm、女子≧155cm;勤务辅警:男子≧168cm、女子≧158cm;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一楼106室。

3.报名咨询电话:0854—3921529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供报名审查:

1.《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退役军人应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列为笔试考生。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由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能力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采取闭卷统一考试,卷面成绩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研究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体能测试

(一)面试

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员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分值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列为体能测试对象。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试当日。

体能测试共设两个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

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未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对象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体能测试前,体能测试对象应了解体能测试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并充分评估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体能测试对象自行负责。

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政治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对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andu.gov.cn/)及“三都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十一、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公安机关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十二、薪酬待遇

新聘辅警人员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每月应发工资2515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转正后最低每月应发工资2915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补充聘用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三都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单位辅警空缺情况适时统一组织补充聘用工作。对因考生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聘用后离职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在下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从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和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2.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有关事宜均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andu.gov.cn/)及“三都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考生需密切关注有关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或误解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若遇特殊情况需联系考生,但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未接电话等导致与之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921529

附件1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考试报名委托书.DOC

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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