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4年7月30日—8月7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天津市静海
2024-07-2960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要求,经过笔试、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现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进行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本次公示期
2024-11-2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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