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宜宾分公司关于招聘派驻宜宾市医保局大病(补充)保险联合办公工作人员的公

关于招聘派驻宜宾市医保局大病(补充)保险联合办公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宜宾市医保局大病(补充)保险联合办公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联合办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招聘名额:1名

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职业素质和工作责任感。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198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3.限医学专业毕业(含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检验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无吸毒、无赌博、无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方式诚信报名,报考者将《大病(补充)保险联合办公工作人员》(见附件)及学历证复印件扫描件后打包发送至邮箱(2159326428@qq.com)

3.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考生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以不低于1:5的比例遴选出面试人选,并将于11月27日前通知面试,预期未通知面试者,则终止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政治审查。

四、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给予3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中国人寿保险宜宾分公司组织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宜宾市医保局工作,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和法定休假等待遇。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国人寿保险宜宾分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何老师:0831-3667420

附件:大病(补充)保险联合办公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中国人寿保险宜宾分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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