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精神,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全区2024年共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5名,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使用(各乡镇招募人数详见附件)。
二、服务期限。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服务期限一年,在签订服务协议时明确起始终止日期。
三、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能适应边远乡镇工作,服从工作调动安排;
3.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4.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5.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6.年龄小于55岁(即1969年9月30日后出生)。
(二)招募对象需符合以下岗位条件之一: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乡村兽医;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畜牧(动物科学)、兽医(动物医学)、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人员,或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含执业兽医师和助理执业兽医师)的人员。
同一岗位、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条件下, 畜牧(动物科学)、兽医(动物医学)或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募:
1.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国家公职人员(含国家公职退休人员)及村组干部;
4.曾被聘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无正当理由不上班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募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11月18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学历证明、身份信息、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证明、有关企业或村委会出具的3年(含)以上从事畜牧兽医相关服务工作的经历证明(加盖当地畜牧兽医站公章)、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到广安区农业农村局三楼人事股如实填写《广安区2024年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报名(报名时选岗,是否服从调剂就近岗位)。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参加技能考核。
(二)技能考核。11月28日,广安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畜牧养殖、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基本业务知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示。技能考核成绩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anqu.gov.cn/)进行公示。
(四)身体检查。技能考核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乡镇分别选岗,同一个乡镇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第一轮选岗结束后,乡镇有剩余岗位的,再由同意调剂的人员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第二轮选岗。已选岗人员,到区农业农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名次先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替补。
(五)确定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审定后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六)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选确定后,区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广安区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协议》(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时间、服务效果等)。
五、工作任务
相关乡镇畜牧兽医站按照有效落实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等要求,明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主要包括:(一)为乡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四)为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包括承担或协助包片兽医承担一个及以上行政村的动物防疫工作、协助动物检疫工作以及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劳务补助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给予补助,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补助经费由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解决。劳务补助由区农业农村局打卡发放,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办理,其余保险自己负责办理。
七、服务期管理
相关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动物防疫专员使用、管理和考核。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另行制定,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考勤管理,每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每月技术指导工作、免疫注射工作、应急处置工作等到岗服务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但集中防疫春秋季和6-8月共7个月每月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不少于140个工作日(具体以乡镇统筹为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任。
咨询电话:
0826-2329805(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0826-2222430(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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