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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关于拟给予汪超等1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的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6号)精神,我市汪超等106名同志2021-2023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纪检和人社部门审核,拟给予汪超等1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

现将拟记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12月11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向广德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科反映。

联系电话:0563-6040320

附:拟记功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5日

附件:拟记功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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