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社办发〔2024〕50号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为激励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下同)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事业单位
2024-07-12116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6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经研究,拟钱丽华等
2024-01-22115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调整》(皖人社秘〔2020〕26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
2024-04-08115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和2023年度考核结果,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拟对蔡可钊等951名同志予以嘉奖,拟对单以勋等70名同志申报记功奖励,现将拟奖励人员
2024-05-1679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苏人社规〔2019〕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
2024-05-28101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37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
2024-06-07104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苏人社规〔2019〕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
2024-06-1079
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4〕4号
2024-07-04134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6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经研究决定,周华等
2024-07-1173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苏人社规〔2019〕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扬人社〔2021
2024-07-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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