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张洪等5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自人社办发〔2024〕50号

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

为激励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下同)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人社发〔2019〕34号)和《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记功奖励的通知》(自人社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经各单位、各区(县)逐级择优推荐、筛选把关、审批公示,现给予张洪等5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

希望受到记功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要以记功人员为榜样,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自贡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3年自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记功人员名单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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