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示 其他通知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称招聘公告)《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简称报考指南)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

此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下审核方式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递补资格复审事宜将以电话形式于2024年12月23日17:30后开始陆续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1号楼一楼103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一份(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打印在一张纸上);

(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具体格式见附件1)、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佐证材料。

(2)非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佐证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五)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关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证明等佐证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2);

(七)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证明中明确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等。因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格式见附件3);

(八)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所有资料,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资料不完整或弄虚作假影响后续工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12月20日前工作时间内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0471-6298617)。

六、面试流程及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附件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版权与免责声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