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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畜牧科学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成绩查询公告》,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环节已结束,按照公开招聘程序,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4年12月30—31日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8:30

二、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46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综合科研楼201室、203室。

乘车路线:乘坐98路公交车在维泰大厦站下车往北走800米右拐前行100米即到;乘坐5201路公交车在中泰化学站下车往西走100米右拐前行500米右拐前行100米即到;乘坐5035路公交车,在阿里山街口站下车往南走50米左拐前行100米即到。

三、资格审查岗位

1.自治区畜科院办公室后勤保障岗(24965379);

2.自治区畜科院办公室后勤保障岗(24965380);

3.自治区畜科院办公室文秘岗(24965381);

4.自治区畜科院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管理岗(24965382);

5.自治区畜科院组织人事部信息管理岗(24965383);

6.自治区畜科院组织人事部人事档案管理岗(24965384);

7.自治区畜科院科技管理部科研管理与成果转化岗(24965385);

8.自治区畜科院计划财务部会计岗(24965386);

9.自治区畜科院计划财务部基建岗(24965387);

10.自治区畜科院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岗(24965388);

11.自治区畜科院机关党委审计岗(24965389);

12.自治区畜科院畜牧研究所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研究岗(24965390);

13.自治区畜科院兽医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动物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动物疫病研究岗(24965391);

14.自治区畜科院南山综合试验站畜牧兽医岗(24965392);

15.自治区畜科院南山综合试验站畜牧生产经营岗(24965393);

16.自治区畜科院南山综合试验站畜牧岗(24965394);

四、所需材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2),粘贴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表格右下角本人签名;身份证、户口本、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报名表、准考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2.各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未显示招聘职位要求三级学科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研究方向证明(附件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学历认证。

3.报考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1)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市、区)、乡(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4.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打印、复印),于资格审查当日提交;扫描件PDF版按材料名称命名,打包于资格审查前发送至邮箱1903087092@qq.com。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对自己填报、上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或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者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取消资格而出现报考岗位入闱人选空缺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报考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网站(https://www.xjaas.net/)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阅读有关公告,未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等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畜科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3075215。

附件:附件1.自治区畜科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自治区畜科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docx

附件4.研究方向证明(模板).docx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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