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秭归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要求,田俊红同志妊娠期结束,体检合格,拟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详实具体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县纪委监委电话:2882870 县人社局电话:2886072。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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