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蕲春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2名,实行自愿报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
2024-12-2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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